近日,
万州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龙沙大队民警在
G348国道1024公里路段设置检查点,
对过往车辆逐一排查。
7时10分许,
一辆车牌号为渝F2B***的
小型普通客车驶向检查点,
民警上前核查,
发现车内乘员人数
超出车辆核定载客标准,
涉嫌超员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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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清点核查,
该车核载7人,
实载9人,超员2人。
据驾驶人谭某某陈述,
当日一早她驾车
搭载同行人员前往龙沙赶场,
明知车辆载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
却自认降雨天气加上时间尚早,
不会有民警上路执勤,
便抱着侥幸心理超员载客上路。

民警现场对谭某某
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结合雨天行车特点,
细致讲解超员载客的安全隐患。
同时,
民警督促谭某某
对超员乘客进行安全转运,
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民警依法对谭某某驾驶载客汽车
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未达50%的违法行为,
作出罚款100元、
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
交通安全没有“短途例外”,
更不存在“侥幸空间”。
超员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广大驾驶人请自觉按照
车辆核定载客人数载人,
坚决杜绝客车超员、违法载人。
广大乘车群众也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主动拒绝搭乘超员车辆,
发现超员载客行为
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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