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2026年“中秋”“国庆”“光雾山红叶节”暨2026中国米仓道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将至,为进一步规范活动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相关经营主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做到合法诚信经营。现对经营者作如下合规提示:
一、旅游行业。旅游景区、宾馆、酒店、民宿等市场主体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发生低价招揽顾客高价结算、价外加价、哄抬和串通涨价、宰客欺客等价格违法行为。纳入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门票和交通运输价格严格落实政府定价管理规定。线上预付费业务严格履行价格承诺。
二、交通运输。出租巡游、长途客运以及县域(际)客运车等交通运输行业,严禁利用节点时间段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不得低价恶意竞争。
三、服务行业。快递、洗车、停车、理发、餐饮、家政公司等服务行业,严格价格自律,严禁发生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以及采取减少服务内容、缩短服务时间等手段变相涨价的违法行为。
四、商超集市。各商超、集贸市场经营者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欺诈误导消费者;不得发生串通哄抬涨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
五、网络平台。网络平台经营者,线上交易严格明码标价,商品详情页与首页标价、宣传一致,严禁价格欺诈;不得利用网络平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虚假优惠折价、折扣;不得发生相互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六、公用事业。供水、供电、供气和医药保障部门严格执行政府价格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范围、分解、重复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全市各有关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示事项,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规范价格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节日活动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违法所得5倍或50万元罚款;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最高可处违法所得5倍或200万元罚款;哄抬串通涨价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广大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编制
信息来源: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审一校:黄园园
二审二校:刘华涛
三审三校:杨维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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