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首部会展业地方性法规正式施行——长沙会展业迈入“法治护航”新阶段

9月28日,湖南省首部会展业地方性法规——《长沙市会展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长沙会展业由此从“政策驱动”迈入“法治护航”新阶段。

《条例》历时三年,经多部门调研论证出台,共五章二十九条。作为一部促进型立法,其以引导、扶持、支持、服务为主,为会展业稳预期、明方向、强保障。

首次明确县级政府应当设立专项资金

在制度设计上,《条例》亮点频出。其中,第七条明确市人民政府设立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并首次提出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支持会展业发展,形成市、区两级联动支持体系。

《条例》同时要求完善收费机制、明确收费标准,切实降低办展参展和办会参会成本。

在综合保障方面,《条例》明确,除会展业主管部门外,发改、公安、财政、住建、交通、商务、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管、物流与口岸、消防救援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会展业促进相关工作。

“办展会最难的就是跨部门协调,《条例》把这份保障写进来,让企业再无后顾之忧。”湖南锐智国际会议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黄芳说。

针对大型会展活动,长沙建立综合保障和分级响应机制;当停车场地不能满足需求时,公安交管部门可依法设置临时停车区域;支持企业通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方式保护会展名称、标识等无形资产,全方位护航产业发展。

明确产业会展的差异化发展路径

据长沙市会展办主要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期间,长沙会展业年均总收入约600亿元,年均带动住宿、餐饮、购物收入约268亿元,已连续13年获得“中国最具竞争力会展城市”荣誉。

《条例》明确支持培育、引进工程机械、新材料、汽车、现代金融、新能源、大健康、人工智能、量子科技、基因技术等领域的会展活动,并提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这精准标定了长沙会展差异化突围的核心方向。

《条例》还对品牌展会作出制度性安排,明确建立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城市服务保障机制,对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等定期在本市举办的会展活动建立目录、加强指导和服务。

把单个会展项目写入地方立法,全国并不多见。品牌展会的服务保障由此不再是“一事一议”的临时安排,而是转化为制度化、常态化的城市功能。

“对深度参与者而言,这是最大的定心丸。”中非经贸博览会市场化运作主体、长沙北辰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琲表示,长沙把项目写进法律,是城市治理站位的提升,更是对会展产业发展的实质性托举。

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会长曲维玺评价,《条例》最重要的意义是把过去易变的会展扶持政策上升到了法治层面。会展立法将带动长沙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也将为全国会展立法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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