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
经会议表决,决定任命黎炳盛为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黎炳盛代理东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招群向黎炳盛颁发任命书,并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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