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近日就《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中原学者工作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集时间持续至10月8日。
实施更加开放灵活的柔性引才模式,充分发挥我省院士工作站和中原学者工作站作用和效能,推动更多优质创新资源向经济社会发展一线集聚。
院士工作站方面,申报条件明确:在河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和产业或专业园区等,需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与相关领域院士已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最新合作协议合作期限至少覆盖院士工作站3年运行期;进站院士及其团队的服务时间、工作方式、报酬及其他事项,由建站单位和院士及其团队自主协商。重点支持院士与科技型企业合作建站,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同时,鼓励市级以上各类产业、创业、孵化等园区申请建设院士工作站,服务园区内单位。园区申请建设院士工作站还应同时满足:设有专门的园区管理机构,园区运行情况良好;园区入驻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事业单位数量不少于15家。
进站院士年龄一般不超过80周岁。院士未退休的,在全国范围内受聘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已退休的,受聘院士工作站不超过3个。院士及其团队每年进站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仅可建设1家院士工作站,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园区可以建设多家不同研究方向的院士工作站。每家院士工作站可进站1位或多位院士。
申请建设院士工作站被正式批准后,可给予1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分3年按50%、30%、20%的比例拨付至建站单位。如进站院士多于1位,每增加1位进站院士追加1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分3年拨付。
院士工作站实行动态管理,3年为一个运行周期。省科技厅每年对运行期满的院士工作站进行绩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院士工作站,统筹中原院士基金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经费奖补;不合格的予以撤销,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建站申请。
中原学者工作站方面,根据《中原学者工作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站中原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未退休中原学者在全省进站数量不超过2个,已退休中原学者在全省进站数量不超过3个(已经建设的工作站可继续运行),每年进站数量不超过1个。中原学者及其团队每年进站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仅可建设1家工作站,医疗卫生机构、园区、市属科研院所可以建设多家不同研究方向的工作站,高校和省属科研院所原则上不建设工作站。每家工作站可进站1位或多位中原学者。
与院士工作站一样,中原学者工作站同样实行动态管理,3年为一个运行周期。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工作站,统筹中原院士基金分别给予30万元和20万元经费奖补;不合格的予以撤销,该中原学者下一年度不得申请建设工作站,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建站申请。绩效评估合格及以上且中原学者年龄不超过70周岁的可继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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