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庆将至
洱海即将迎来
一大波追寻“诗和远方”的小伙伴。
近期后台咨询量激增——

别急
咱们来一场快问快答
把大家关心的问题一次性说清楚
这些事,千万别做!
Q
网友@摆摊小能手:我在廊道摆个摊,卖咖啡赚路费,不影响吧?
A: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明确规定“禁止擅自在洱海湖区和湖滨带范围内搭棚、摆摊、设点经营”。第五十四条第七款明确规定“在洱海湖区和湖滨带范围内搭棚、摆摊、设点经营,由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Q
网友@月光美少女:小编小编,我订了洱海边的民宿,打算在湖滨带搞个浪漫野炊+星空露营,行不?
A: 不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五款明确规定“禁止在洱海湖区和湖滨带范围内野炊、露营、垂钓”。第五十四条第八款明确规定“在洱海湖区和湖滨带范围内野炊、露营、垂钓的,由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Q
网友@钓鱼老张:我自带鱼竿,岸钓解解瘾可以吗?
A: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五款明确规定“禁止在洱海湖区和湖滨带范围内野炊、露营、垂钓”。第五十四条第八款明确规定“在洱海湖区和湖滨带范围内野炊、露营、垂钓的,由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应广大钓鱼爱好者要求,目前大理市在泰安桥以西的西洱河段指定区域划定了娱乐垂钓区,可以进行岸钓,但不得使用违法违规网具、渔具开展捕捞,不得进行对鱼群刺激较大或者对周边群众人身有安全隐患的“刷鱼”等行为,不得跨越指定区域开展垂钓活动。
Q
网友@家有金毛:我想让我家狗子下水凉快一下,顺便洗个车?
A: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六款明确规定“禁止在洱海湖区和湖滨带范围内清洗车辆、宠物、畜禽、农产品、生产生活用具”。第五十四条第九款明确规定“在洱海湖区和湖滨带范围内清洗车辆、宠物、畜禽、农产品、生产生活用具,情节轻微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发现违规,举报有奖!

Q
网友@正义小太阳:那我看到有人干这些坏事,网上传举报有奖励,是真的吗?
A: 自2026年1月1日起,只要你在洱海流域(大理市、洱源县)发现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动动手指举报,一经查实,奖励30元/次,微信直接到账。
Q
网友@行动派阿杰:具体咋操作?小程序在哪儿找?拍几张照?
A: 三步走,比点外卖还简单!
现场取证并提交。点击“立即举报”,授权定位和手机号;拍摄至少3张清晰、多角度反映违法的照片(视频更好);核对地点、选择违法行为类型、再写两句简要描述,提交就完事。

坐等领奖。核实后系统发送短信通知;收到短信提醒后24小时内进入小程序 → 个人中心 → 我的奖励 → 点击领取。温馨提示:收到短信通知后,24小时内要领取,超时未领,奖励会被收回哦。


Q
网友@吃瓜群众:举报了,别人会不会知道是我干的?万一被报复咋整?
A: 放心,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法定程序绝不泄露。你的身份只有系统后台知道,安心当“隐形守护者”就行。

Q
网友@卷王本卷:我和别人举报同一件事,谁拿奖?
A: 只奖励首位举报人。所以看到违规,别犹豫,手慢无!拼手速的时候到了。
Q
网友@理性派老李:是不是所有举报都能得奖?我随便拍个乱扔烟头也行?
A: 不是所有“看不顺眼”都算。具体受理范围和不予奖励情形,详见《洱海保护违法行为网络有奖举报的通告》,超出范围的不奖励,敬请理解。但只要是咱文章里提到的野炊、露营、垂钓、摆摊、洗狗洗车这些实锤违规,拍清楚了,基本一抓一个准。

我们逐条列出条例、明确罚款数额
不是为了扫兴
而是希望你在出发前知晓边界
在游玩时心存敬畏——
不摆摊、不露营、不垂钓、不洗车
……
这些看似微小的“不为”
恰恰是对洱海最深沉的爱
法条的威严在于约束行为
举报的机制在于补位监督
请记住:洱海很美
而你守护它的样子,更美
来源:大理州洱海管理局
编辑:陈琳玲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