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11处路口(路段)将启用违法抓拍设备

关于启用宣州区部分道路

机动车违法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10月12日起,宣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启用九连山路等11处路口(路段)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超速、违反信号灯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以内、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接听拨打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并依法予以采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设置地点

一、区间测速设备:

九连山路西环路至青弋江大道路段(双向);

二、固定测速设备:

梅溪路丹桂路至宝城路路段(电力新村斑马线处);

三、电子警察设备:

1、狮子冲路与兴业路交叉口;

2、瞿山路与双塔路交叉口;

3、博学路厚德路至创业路路段(北师大门前);

四、违法停车抓拍设备:

1、狮子冲路宝城路至兴业路路段(1处);

2、兴业路狮子冲路至梅园路路段(2处);

3、博学路厚德路至创业路路段(2处);

4、林河路鸿越大道至莲西路路段(御林河畔一期南门、2处);

5、莲西路景德路至清溪路路段(2处);

6、铜山路宣酒大道至秋实路路段(2处)。

采集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九连山路西环路至青弋江大道区间测速路段限速60km/h,梅溪路丹桂路至宝城路路段限速60km/h);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代码1120(记1分,罚款100元);

3、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代码1121(记1分,罚款100元);

4、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代码1362(记3分,罚款50元);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代码1373(记3分,罚款200元);

6、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代码1625(记6分,罚款200元);

7、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代码6090(记0分,罚款200元);

8、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代码6095(记0分,罚款200元);

9、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代码1039X(记0分,罚款100元)。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宣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9月28日

来源 | 宣城公安交警在线

编辑 | 侯国庭 孙丽莉

二审 | 李明

三审 | 鲍璐

主办 | 宣城市新闻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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