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打击偷盗城市公共供水,欠费不交将停水

近日,潮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市公安局潮安分局、潮安区万润水务有限公司发布专项通告,正式启动偷盗城市公共供水违法行为常态化整治工作,从严规范用水秩序、严厉打击盗水不法行为,守护公共供水资源,推动辖区城市供水事业高质量、规范化发展。

据了解,本次常态化整治范围覆盖庵埠镇、彩塘镇、东凤镇、东山湖产业园区、高铁站区等由潮安区万润水务有限公司负责供水的全部区域。整治重点聚焦物业小区、镇村趸售区域、出租屋、工厂及洗车等特种行业,精准排查整治各类违规盗水、无序用水乱象。

通告清晰界定了偷盗城市公共供水的各类违法行为,涵盖未经供水企业许可,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打孔、接管取水;非消防用途擅自开启市政消火栓取水;损毁、私改、私移公共供水管网、计量仪表及消火栓设施;绕过正规计量装置取水;通过私装、改装、倒装、损毁水表或干扰计量、拆动封闭结算水表、破坏计量封印等方式偷水;擅自将自建供水设施与市政供水管网接驳盗水,以及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盗用公共供水行为。

在惩处力度方面,通告明确对擅自改变供水性质、教唆他人盗水,以及盗窃、破坏公共供水设施、消火栓等行为,执法部门将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严格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针对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及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供水条例等法规从严处罚。

本次整治同步强化作风监督与廉政执纪。通告明确,将压实反腐工作责任,对排查发现国家工作人员存在组织、参与、教唆他人盗水,或串通包庇、隐匿线索、销毁证据等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针对欠费乱象,通告设置整改清缴时限。所有长期拖欠、恶意欠缴水费及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须在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潮安区万润水务有限公司线下收费窗口或官方公众号主动清缴欠费。逾期未足额缴纳的,供水企业将依据供用水合同暂停供水,并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追缴欠费、违约金等相关费用。

为引导行业自律、源头化解乱象,本次整治推行柔性整改机制。鼓励各村(社区)、物业公司、相关企业自主开展用水隐患排查,对主动自查自纠、及时报备整改、补缴水费的主体,可依法依规从轻处理。同时明确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主体责任,要求建立常态化巡查排查机制,开展辖区用水乱象巡查劝导,从源头遏制盗水违法行为滋生蔓延。(潮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琼)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