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国庆期间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
在系列活动现场周边飞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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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2026年9月30日至10月8日,我市将举行“弘扬爱国志,奋进新征程”八一广场国庆升旗仪式等一系列活动,为维护系列活动现场及周边区域的空中安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对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
①2026年9月30日0时00分至10月8日0时00分,在八一广场周边设立临时禁飞区,范围为八一大道(含)以东、中山东路(含)以南、广场南路、北路(含)以西、孺子东路(含)以北合围区域向外延伸100米。

(八一广场临时禁飞区)
②2026年10月1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在汽车巡游沿线道路周边设立临时禁飞区,范围为巡游道路两侧100米内。10月1日12时00分至10月3日18时00分,在长天广场车辆静态展示活动现场周边设立临时禁飞区,范围为赣江中大道以东、岭北一路向赣江延伸段以南、赣江西岸以西、岭北二路向赣江延伸段以北合围区域。

(国际经典汽车暨江铃汽车南昌巡游禁飞路线及静态展示禁飞区域)
③2026年10月1日12时00分至22时00分,在赣江老官洲附近空域设立临时禁飞区,禁飞范围为凤凰中大道(含)以东,庐山南大道(含)、八一大桥(含)、阳明路(含)以南,象山北路(含)、孺子路(含)、孺子西路(含)、抚生路(含)以西,洪城路(含)、南昌大桥(含)、南斯友好路(含)以北合围区域。

(赣江老官洲烟花晚会禁飞区)
二、禁飞类型
禁止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已许可航空器除外)在禁飞区起飞或飞入禁飞区。
三、依法查处违规飞行
请广大群众与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飞行。对于妨碍公共安全或影响系列活动现场秩序的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等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南昌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9日
来 源 | 南昌市人民政府、南昌市公安局
审 核 | 彭 芳
校 对 | 宋 超
编 辑 | 章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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