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9月29日讯8名家长想让孩子进入心仪学校,向教培老师唐磊(化名)交给71万余元“服务费”,最终等来的只有一句“还在走手续”。记者9月29日获悉,汉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唐磊提起公诉,法院审结此案,以诈骗罪判处唐磊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
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唐磊在某教育培训机构担任老师。平日接触大量学生家长,他掌握了不少招生信息和家长人脉。随着开学季临近,他动起了歪心思。
通过在社交平台发布教培广告、经朋友介绍等方式,唐磊结识了多位正为孩子升学发愁的家长。他谎称自己掌握一些“人脉资源”,能以“内推名额”的方式帮孩子进入心仪学校。为打消家长疑虑,他一边利用教培老师的身份博取信任,一边主动提出签订服务合同,白纸黑字承诺“保证成功入学”。
“合同都签了,总不会骗人吧?”不少家长陆续转账,前后共计71万余元“服务费”落入唐磊口袋。
多名家长隔三岔五询问办理进度,唐磊总以“还在走手续”“换个学校更稳妥”等理由拖延。直到2025年秋季开学,孩子仍未收到任何入学通知,家长们才如梦初醒,慌忙报警。
案件移送汉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逐一审查全部卷宗材料。
为查清案件事实、补齐证据,办案检察官从被骗钱款的资金流向入手,引导公安机关展开调查,向8名家长核对每一笔转账记录,调取唐磊名下账户的流水。调查查明,钱到手后,唐磊并未去“跑关系”“走手续”。大部分赃款被他用于赌博、个人消费和偿还债务,他甚至用后来家长交的钱,去退还此前被骗家长的“服务费”,拆东墙补西墙。
到案后,唐磊仍辩称自己有能力帮家长安排入学。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唐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2026年6月3日,汉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唐磊提起公诉。
2026年8月21日,汉阳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唐磊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
承办检察官表示:升学固然重要,但绝不是靠“花钱买捷径”就能解决。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家长关心则乱的心理,抛出“内部指标”“计划外招生”“特殊渠道”等诱饵骗取钱财。希望每一位家长都能擦亮双眼,远离“升学骗局”。
(见习记者秦浩铭 通讯员余佳 刘天元)
【谢会芳】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