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劳动者能获得哪些工伤保险保障?

常德日报记者 姚懿容 通讯员 孙秋材 “我已经过了退休年龄,还在单位干活,能不能参加工伤保险?万一受了工伤,谁来管?”近日,有市民来电咨询。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

“2026年7月1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等多部门联合颁布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正式施行。《暂行规定》明确,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超龄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适用本规定。”该负责人介绍。

《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超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障待遇。该负责人表示:“新规将超龄劳动者参保从过去的‘自愿原则’变为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不能再以‘超过退休年龄’为由拒绝承担工伤保障责任。”

除工伤保险外,《暂行规定》还对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作出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超龄劳动者身体状况确定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不得安排超龄劳动者从事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应当对超龄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教育和培训,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规程和标准,预防事故和职业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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