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庆假期即将到来
亲友团聚
举杯畅饮时请注意
把酒言欢可以
但千万记得
酒后开车这事万万不行
国庆假期
宜昌交警酒驾天天查
现曝光中秋节期间查处的
典型酒醉驾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谨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安全文明出行

01

9月24日23时53分,贾某与朋友喝酒吃饭后,驾驶车辆在沿江大道献福路至西陵一路段被现场执勤的西陵大队机动中队民警查处,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测试仪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达31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贾某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
02

9月25日00时34分,中秋节凌晨,西陵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沿江大道献福路至西陵一路路段,查处一起酒驾违法行为。
驾驶人杨某聚餐饮用两杯果酒,自认为喝的是果汁不算饮酒,便驾车出行。现场呼气检测结果为44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面对检测结果,杨某起初拒不承认饮酒,民警遂带其前往医院抽血检测。
经核实,杨某坦言,自己分不清果酒和普通果汁,误以为果酒不含酒精。最终,杨某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
宜昌交警提醒:
果酒由水果发酵而成,酒精度通常在5%-20%,即便度数不高,饮用后同样会造成血液酒精含量上升。
按照法律规定:血液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为饮酒驾驶;≥80mg/100ml为醉酒驾驶。只要血液酒精达标,无论喝的是何种酒,均会构成酒驾、醉驾。
03

9月27日22时35分许,伍家岗大队广场中队在辖区开展酒驾整治,一辆号牌为鄂EF****9的小型轿车沿沿江大道江景一街方向行驶,当该车行驶至检查点时,民警将该车拦下检查,发现该驾驶人何某有饮酒后驾车的嫌疑。
民警将其予以控制,现场采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检测(检测结果:何某呼出气体中酒精含量结果为146mg/100ml),达到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遂依法将其带至医院抽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4
9月25日中秋夜晚,高警大队一中队民辅警在G59呼北高速巡逻时,查处一起酒驾违法行为。

当天21时许,巡逻至G59呼北高速宜保向K1454路段,民警发现一辆小车停在应急车道,车辆疑似受损,立即上前处置并做好安全防护。
经询问,驾驶员余某从枝江安福寺镇驾车返回当阳,途中车辆爆胎,遂停靠应急车道等待救援。交谈中民警闻到其身上有酒气,随即开展呼气检测,结果为67mg/100ml,已构成饮酒驾驶。

余某懊悔不已,称中秋节中午和家人聚餐饮酒,自认为酒精已经代谢完,便心存侥幸驾车上高速,不料半路爆胎,偶遇巡逻民警。民警调取卡口监控确认其驾驶人身份,待救援更换轮胎后,将余某及车辆带回中队进一步处理。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05

9月24日20时29分左右,黄某驾驶一辆号牌为鄂EXXX86号的小型普通客车从枝城镇西湖春天出发,沿枝城大道往枝城镇城坡垴方向行驶,行驶至枝城镇枝城大道丹阳公园门前路段被交管二中队查处,现场酒精测试数值59mg/100ml,涉嫌酒驾。
黄某交代称,在枝城西湖大道一家餐馆与朋友聚餐时,喝了一瓶500毫升的啤酒。
06

9月24日10时许,宜都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交管二中队民警在枝城辖区开展酒驾专项查处行动。期间,驾驶人杨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枝城大道行驶至西湖春天红绿灯路段时,途经检查卡点进行酒驾例行检查。
现场民警对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标准。
经民警询问核实,杨某于9月23日晚在枝城镇梁家畈村家中吃晚餐时饮用三两多白酒,自认为休息一晚后酒精已完全代谢,次日上午10点半便驾车上街被查处。
宜昌交警提醒:不少驾驶人中午、晚上饮酒后,休息一段时间甚至睡了一晚,自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干净就开车上路,实则出现“人醒了,酒没醒”的酒驾风险。
酒精代谢受饮酒量、体重、身体状况等多重因素影响,每个人代谢速度各不相同。即便睡过一夜,体内仍可能残留酒精,此时驾车依然属于酒驾。节假日聚餐频繁,前一晚饮酒较多,次日切勿急于开车。
务必饮酒后间隔24小时再驾车,给身体充分代谢时间;优先选择代驾、公共交通出行,从源头规避酒驾风险。
07

9月22日晚,徐某驾驶小型客车,在茅坪镇长岭村村道行驶时与路边院内停放的车辆发生轻微刮擦。事发后徐某心存侥幸,未处理事故直接驾车逃逸。
接到村民报警后,秭归交管大队民辅警迅速到场,调取监控、走访群众排查线索,并在事发路段蹲守布控。徐某偷偷返回距离现场百米处窥探情况,被蹲守民警当场查处。
经核查,徐某满身酒气,拒不配合检查。民警将其带回中队开展酒精检测,结果为180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徐某醉驾肇事又逃逸,行为性质恶劣,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等待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酒后驾驶
大都源于侥幸心理
“喝得少查不出来”
“距离近不会遇到检查”
“我睡了一觉,酒精已经散了”
……
殊不知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违法驾驶始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酒驾醉驾的代价
你真的可以承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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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的代价
法律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犯罪行为。
酒驾=暂扣6个月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记12分
醉驾=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危险驾驶罪)
酒驾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
醉驾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经济成本
保险不赔。酒驾一旦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酒后车祸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交强险保险公司有权追偿。
巨额赔偿。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需要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家庭成本
酒驾被追究刑事责任,全家将承受巨大的心理负担,特别容易对家中子女造成阴影。
家长醉驾被判刑,犯罪记录伴随终生,子女报考公务员、上军警学校、入党等,政审时或多或少会受到一些限制。
精神成本
酒驾、醉驾被查处,会面临各种处罚,精神折磨难免。
酒驾醉驾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醉驾会留下案底,影响申请办理出国签证等。
国庆节即将到来
各位市民朋友们思乡心切
但在出行的途中
要注意遵守交规
希望各位文明守法
平安出行、快乐到家
谨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来源丨宜昌发布、宜昌交警
编辑丨郑郑 编审丨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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