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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严厉打击震慑串通投标违法犯罪,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联合发布5起“依法惩治串通投标犯罪 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典型案例。
该批案例聚焦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政府采购等串通投标犯罪高发多发领域,充分体现了依法从严惩治的总基调,全力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案例一:王某等人串通投标案——依法打击职业化串通投标犯罪
【基本案情】2019年12月至2023年10月,王某与盛某、李某、雷某等人为中标项目,合伙成立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组织全国60余家公司围标、贿赂评标专家等手段中标项目后,再打包出售或违规转包,层层截留项目资金牟利,中标项目金额总计高达14.59亿余元。2024年8月31日,疏勒县人民法院以串通投标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本案是一起职业化运作串通投标的典型案例。犯罪团伙“串标—中标—卖标”的犯罪链条,对当地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竞争造成系统性破坏,行业生态遭受侵蚀,严重动摇市场信心。面对此类犯罪,公安机关与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始终保持严打态势,彻底摧毁犯罪产业链条,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捍卫招标投标市场公平公正,净化行业生态,引导市场主体恪守商业诚信、依法公平竞争。
案例二:赵某等人串通投标案——依法打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串通投标犯罪
【基本案情】2022年6月至12月,伊犁某部门赵某作为招标单位负责人,指使下属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方案编制阶段,与投标人马某相互串通,设定特别条件。马某通过组织多家公司围标,最终以705.7万余元中标该项目。案发后,马某主动退赔违法所得。2026年1月,昭苏县人民法院以串通投标罪分别判处赵某、马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赵某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另案处理。
【典型意义】本案是一起以中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目的,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典型案例。高标准农田建设直接关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大局,每一分投入都应转化为耕地质量和产能的改善提升,然而招标人手握项目决策权,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招标条件操控中标结果,投标人积极迎合、组织围标,双方相互勾结“围猎”项目,不仅严重破坏当地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竞争,更层层截留项目资金,致使工程投入缩水、建设标准打折,直接侵害耕地质量提升和农民增产增收。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纪刑衔接,对串通投标犯罪与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同步查处,从源头斩断利益链条,坚决守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民生领域安全。
案例三:霍某等人串通投标案——依法打击串通投标等复合交织型犯罪
【基本案情】2019年至2023年间,霍某指使赵某、邱某,通过请托贿赂招标单位负责人、借用公司资质、统一制作标书、串通报价等手段,对当地43个工程项目实施串通投标,项目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公路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中标项目金额高达5.68亿余元。中标后,霍某将部分项目违规转包,收取管理费牟利。2025年4月,阿勒泰市人民法院以串通投标罪、寻衅滋事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数罪并罚,判处霍某等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本案是一起多重犯罪交织的串通投标典型案例。串通投标犯罪常与行受贿、寻衅滋事、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互相交织、彼此滋生。公安机关深挖关联犯罪,彻底铲除操控招标投标市场的犯罪团伙,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公共资源分配的公正性,有效净化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市政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的招投标环境,让招标投标回归实力竞争,让公共资源用之于民。
案例四:路某、蒋某串通投标案——依法打击民生项目串通投标犯罪
【基本案情】2024年3月至11月间,路某、蒋某以中标工程项目并平分利润为目的,伙同他人先后物色十余家公司陪标,统一制作标书、商定报价,并联络评标评委违规打高分,对政府投资的民生项目实施串通投标,涉及多个民生工程,中标金额合计6745万余元。案发后,路某、蒋某自愿认罪认罚。2025年10月,库车市人民法院以串通投标罪分别判处路某、蒋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本案是一起多人结伙分工围标政府投资民生项目的串通投标典型案例。民生工程直接关系公共安全、教育教学和居民生活品质。串通投标不仅破坏公平竞争秩序,更危及工程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使民生工程沦为牟利工具,侵害的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串通投标犯罪,坚决守护公共资金安全和公共利益。
案例五:张某串通投标案——依法打击政府采购领域串通投标犯罪
【基本案情】2017年底至2018年初,张某得知某单位检测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后,通过多方请托向招标单位负责人打招呼,与招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共谋,由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专家打招呼,对张某所属公司违规打高分,最终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合计6395万元。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2026年2月,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以串通投标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本案是一起投标人勾连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三方共谋操控政府采购评标的串通投标典型案例。招标人和投标人相互勾结,招标代理机构居间操控,严重破坏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损害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以全链条打击、全主体追责的实践警示,招标投标各方应恪守岗位本分与职业操守,严守法律底线,切莫以身试法。

来源丨公安厅经侦总队
编辑丨刘 涛
审核丨卢志鑫
签发丨许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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