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明确202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相关参数的通知》(陕人社函〔2026〕326号)规定,全省202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3685元/月,下限标准为4737元/月。我省用人单位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调基补差工作于2026年10月启动。

一、调整规则
2026年度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调基补差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税务部门按照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对本年度单位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重新进行保底限高,不足的差额部分作补收处理。
(一)2026年1月至9月社保费缴费差额部分,由税务部门批量生成缴费基数调整补收差额,参保单位于2026年10月8日后进行补缴。
即:参保单位年初为职工申报的缴费工资低于4737元或高于23250元的,参保单位应补缴2026年1月至9月社保费缴费差额部分,职工个人应补缴的缴费基数调整差额由单位代扣代缴;缴费工资在4737元至23250元之间的,不作调整。
(二)参保单位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差额补缴,不加收滞纳金。
二、缴费渠道
(一)
线上缴费渠道
登录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通过三方协议实扣缴纳。
(二)
银行缴费渠道
通过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自行打印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或到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的税务窗口或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的税务窗口打印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持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到银行缴纳。
(三)
办税服务厅缴费渠道
前往办税服务厅、社保医保大厅的税务窗口或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的税务窗口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其他事项
2026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调基补差工作根据各统筹区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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