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携手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

民警为受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检查受伤情况。

9月29日,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巴彦淖尔边境管理支队巴音戈壁边境派出所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移交给当地野生动物保护站。

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检查雕鸮受伤情况。

9月28日,巴音戈壁边境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野外发现一只大型猫头鹰,精神萎靡,无法正常飞行。接到求助后,派出所民警迅速携带防护装备赶往现场。到现场后,民警发现这只猛禽蜷缩在地面,警惕性较高,活动能力受限。经辨识,该动物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雕鸮,俗称“大猫头鹰”,属于大型夜行猛禽,是捕鼠益鸟,在维护草原、边境区域生态平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民警将受伤的雕鸮移交给野生动物保护站。

为避免雕鸮受到惊吓造成二次伤害,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为其提供饮水、食物,并做好临时管护,同时在第一时间对接了野生动物保护站,将雕鸮交给野生动物保护站,待其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放归大自然。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牟野

通讯员:陶铸

新闻编辑:李超然

二审:于涛

三审:孙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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