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通报一批消防安全典型案例

一、信阳市泰林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五星乡马鞍村

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1.该单位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员工宿舍、厨房、餐厅及杂物间等用房。

处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该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并责令限期改正。

二、信阳市平桥区洋河新世纪加油站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洋河乡南街

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1.站房休息室有抽烟情况。

2.站房二楼违规设置员工住室。

处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对该单位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三、光山县鑫泰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光山县光山县官渡河工业园区航空路2号

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1.生产车间非承重外墙、承重墙、房间隔墙使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

处理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该单位予以临时查封;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5.4.c条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改正。

四、潢川县叁禾休闲娱乐店

地址:信阳市潢川县春申街道华联超市负一楼外区1号

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1.该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处理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对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五、信阳市明港金港精品酒店

地址:信阳市明港商贸城三区

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1.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器处于断电停用状态。

处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该场所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六、商城县华儒幸福时代小区(商城县馨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商城县美人岗路

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1.消防控制柜存在255条故障信息,未及时排查消除;消火栓泵、喷淋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测试消火栓泵,1号泵不能启动,屋顶室内消火栓压力为零,启动稳压泵压力无变化。

2.消防控制柜巡查记录和值班记录记载故障信息为零。

3.14号楼1单元6层强弱电井未封堵。

处理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拟对该单位罚款人民币一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七、息县息悦精品酒店

地址:信阳市息县息夫人大道北段与罗淮路交叉口东南400号

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1.二至六层缺少一部疏散楼梯。

处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该场所二至六层的整个区域予以临时查封,并责令限期改正。

八、罗山县彭玉华(服装制造小作坊)

地址:信阳市罗山县楠杆镇楠杆街永红社区右边1号

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1.门口一侧应急灯悬挂位置过低。

2.生产车间内部电气线路未穿阻燃套管保护。

3.生产车间内北侧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处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该场所北侧员工宿舍全部区域进行临时查封并责令限期改正。

九、河南固佳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固始县城郊乡工业园区

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1.部分车间使用易燃可燃泡沫夹芯彩钢板做隔断。

2.厂区南侧使用易燃可燃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店铺。

3.蛋品车间、屠宰车间、熟食加工车间未设置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

4.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未配备灭火器。

处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该场所车间全部区域和厂区南侧店铺的全部区域进行临时查封并责令限期改正。

十、高新区信阳豫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高新区工十五路招商中心西侧

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1.展厅与修车库防火分隔不完整。

2.修车库2层设置明火厨房,与修车库防火分隔不完整。

3.展厅东侧消防车通道净宽度不足4米。

4.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回车场未设置标线标识。

5.消防控制室无持证人员值班,无值班记录。

处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对该场所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十一、淮滨县昊阳服装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淮滨县栏杆街道办事处东乡村西200米

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1.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无消防安

全培训记录、演练记录。

2.办公室顶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

处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该场所办公室全部区域实施临时查封,并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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