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燕大源达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2025年报收警示函

9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秦皇岛燕大源达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王昕、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宇芳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王昕、王宇芳出具警示函。

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规范意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于2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眼查信息显示,秦皇岛燕大源达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秦皇岛燕大源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是一家以从事研究和试验发展为主的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当地监管部门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并非毫无征兆。此前,源达股份已于5月6日起停牌,并多次发出“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暨停牌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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