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安全隐患 天津公安严查涉烟花爆竹案件再出战果

连日来,天津公安持续保持对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打击力度,深入排查各类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线索,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日前,公安武清分局、公安宝坻分局再出战果,查处两起涉烟花爆竹案件,切实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前不久,公安武清分局曹子里派出所民警正在辖区开展巡逻,一阵烟花爆竹的爆炸声突然从旁边小区内传出。民警立刻朝着声源方向赶去。该小区楼房排布密集,声响在楼宇之间来回反射,等民警进入小区内,燃放已经停止,一时间难以确定具体燃放的楼栋和位置。

经多方查找,民警在一栋居民楼楼下找到了燃放遗留的烟花纸屑,旁边一名男子见到民警到来,神情略显紧张。民警上前开展询问,同时向他讲解本地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细致说明在小区燃放容易炸伤路人、引发火灾,还会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男子陈某最终承认,是他在楼下燃放了烟花爆竹。经过民警普法,陈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问题,愿意接受处理。结合陈某认错态度,公安机关启动快速办理程序,依法对陈某作出行政处罚。

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扰民、伤民,而在农村简易房屋里大批量存放烟花爆竹,安全风险成倍增加,也是警方日常排查的重点。

9604dc6fef17efd8604b8b3856665e3c.jpg

公安宝坻分局特巡警支队在工作中发现线索,朝霞街道某村子里,一处彩钢房内存放有烟花爆竹。为稳妥处置,特巡警支队联合治安管理支队、朝霞派出所一同行动,安排警力前往现场核查。到达现场后,民警对彩钢房内物品逐一清点,统计出里面存放烟花爆竹共计393箱。彩钢房耐火性能差,大量烟花爆竹集中堆放,一旦遇明火极易发生爆炸燃烧,后果不堪设想。后续,违法嫌疑人王某主动前往朝霞派出所投案,如实陈述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行为。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案烟花爆竹全部收缴,一处重大安全隐患被成功清除。

法律法规链接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嫌“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未经许可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当储存数量达到一定标准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字:宋尤然

编辑:宋壮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