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晚报讯 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联合印发《泰安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贯彻落实国家、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部署,加快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促进道路运输绿色低碳转型。
《方案》明确,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因上级补贴资金额度有限,《方案》的实施按照“总量控制、先到先得(以线上申请为准)”原则进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完毕后即截止受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注销、新购国六及新能源货车等相关日期均须在政策实施期内。《方案》印发后迁入我市的国四排放中重型营运货车、车辆所有人与申请人不一致、新车注册登记日期早于报废旧车注册登记日期和已获中央或省其他资金支持等情形,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补贴范围分为仅报废、报废且更新、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三类。
申领仅报废补贴资金的,车主名下报废的老旧营运货车须为国四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并持有《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注销前有效《道路运输证》;申领报废且更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名下报废的老旧营运货车需符合相关要求的同时,新购置车辆须为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且报废旧车注册登记日期要早于新车注册登记日期;申领仅新购新能源冷链货车补贴资金的,车主新购置车辆须为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2024)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补贴标准按照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车辆类型差别化发放。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的,根据车辆类型和提前报废年限每车补贴1.0至4.5万元;报废并新购符合要求车辆的,在享受老旧货车报废补贴的同时,新购置的国六排放营运货车根据车辆类型和轴数每车补贴2.5至6.5万元,购置新能源营运货车根据车辆类型和轴数每车补贴3.5至9.5万元;仅新购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每车补贴3.5万元。
《方案》明确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重卡,跟传统燃油重卡相比,电动重卡每公里能耗更低,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重卡对推动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资金申请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申请人通过省级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资金申请系统或微信小程序“设备更新快捷通”线上申报,并向车籍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一车一档”纸质材料。申请资料审核实行县级初审、市级复审,由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商务等部门联合审核车辆报废更新、排放标准、营运资质及新能源车型目录等信息。
《方案》的出台,为规范全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加快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促进道路运输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政策保障,将有效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和产业升级。
记者:温雯
通讯员:赵传聪 徐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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