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征求意见:柳州将推行全市中小学生统一校服款式

为建立健全柳州市校服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校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近日,《柳州市中小学生校服统一款式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发布,柳州市将全面推行市级统一款式(以下简称“市级统款”)校服,2027年春季学期起,市级统款校服全面上市。

根据征求意见稿,到2027年底,在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构建“教育部门定款、学校科学倡导、市场充分供给、家长自愿选购”的校服管理新模式,实现校服管理规范化、供给市场化、选购自愿化。

征求意见稿指出,市级统款校服夏装、春秋装各一套,冬装外套一件,同款覆盖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全学段。市级统款校服的最终款式将通过公开征集、综合评选、公众投票、专班表决、公示公告、审核发布等程序决定。全市中小学校全面退出校服采购环节,不再组织校服采购,不再签订新的采购合同,学生和家长可通过市场化渠道自愿选购。

未采购校服的学校,拟统一选用市级统款校服的,须经深入论证、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并经学校“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由学生自愿选购;已采购校服但合同期满的学校,须按上述程序重新决定是否继续统一选用统一校服,如果决定继续选用统一校服,须选用市级统款校服,并由学生自愿选购;原采购合同尚未期满的学校,继续使用原有校服,由学生自愿选购,原有款式校服可继续穿着至自然淘汰,不设强制换装期限。

征求意见稿强调,严禁学校参与校服采购;严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不得将购买校服与入学、评优等挂钩;严禁学校统一代收校服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统一采购、统一收款、指定销售点;严禁教职工在校服工作中牟利,不得收受生产企业、销售商任何形式的回扣、佣金、馈赠或者其他利益。

征求意见稿明确,柳州市将坚决破除各类准入壁垒,凡具备服装生产销售法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按市教育局公布的市级统款款式、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生产销售校服。经营者要按规定明码标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内设立校服销售点或者进行推销活动。

同时,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市级统款校服纳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实施校服质量监督抽查,同步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及时公开监督抽查结果,将抽查不合格信息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校服生产企业,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此外,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学生和家长作选购参考;在官方网站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处理相关投诉举报。

来源 | 记者廖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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