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吒之魔童闹海》票房超154亿元,《热辣滚烫》超34亿元,《唐探1900》超36亿元……爆款电影票房屡创新高,但部分投资人却迟迟收不到分账。
多名投资人反映,中引文化传媒(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引文化”)被指以“手中有电影份额”为名,公开兜售多部热门影片收益权,投资金额动辄上百万元。影片如期上映,甚至成为爆款,约定的保底分红却一再逾期。
采访发现,中引文化的影视投资项目疑点重重:有电影出品方公开回函否认与该公司存在合作,联合出品名单中也查无此名。同时,已有法院审查认为,投资者所诉争的“影视投资”标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活动。
2023年底,王志(化名)被熟人带去太原,参加一场“电影投资峰会”。会上,各路自称业内“老师”的人员轮番登台宣讲,“国家正在鼓励个人参与影视投资”。后经该熟人牵线,王志在会后结识中引文化业务人员,并于2024年初前往武汉公司所在地考察。他称,到访过程中,中引文化宣传曾参与过多部爆款影片制作,项目收益可观,“如今开放大众投资渠道,普通人也能跟着赚钱”。
王志被推介投资当时还未上映的《热辣滚烫》。他称,业务人员承诺投资至少可以翻倍,还建议他不要签订带有“保本”条款的协议,否则会被公司分走60%的利润,并称这部电影必定大卖,几乎不存在亏损风险。
2024年1月,王志与中引文化签下两份《热辣滚烫》收益权转让协议,合计支付112万元。为方便转账,他以名下公司作为主体签约。协议显示,中引文化作为甲方,向王志名下的一家汽车服务公司转让了该片0.04%和0.28%的投资收益权。
协议同时约定,甲方应在电影下映后八个月向乙方提交结算表;若由于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未实际收到相关款项,则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王志之前一直做汽车服务生意,从未接触影视投资。据他称,中引文化公司负责人曾透露,如果介绍来其他投资者,会发放高额佣金。他怀疑,当初介绍他认识中引文化的熟人与该公司存在利益关系,但两人如今已完全失联。
多位投资人在影视投资上均是“素人”。其中一位仅因在社交平台评论了一条关于电影的短视频,就收到中引文化业务员私信。聊天截屏显示,业务员表示,春节档电影就是和时间赛跑,“越早进入成本越低,后期的盈利也越高”。
这名投资者最终与中引文化签约,在《哪吒之魔童闹海》《唐探1900》和《惊蛰无声》三部影片上合计投入138万元。
2024年和2025年春节档,多位受访者“投资”的电影上映。公开票房数据显示,《哪吒之魔童闹海》累计票房超154亿元,《热辣滚烫》累计票房超34亿元,《唐探1900》累计票房超36亿元。
中引文化对于承诺的兑现,仅止于“优异的票房”。王志投资的《热辣滚烫》2024年4月下映,按协议约定应在当年12月提交结算表。到期后,王志没有收到任何分账和回款。其他多位投资人的收益也一直无法兑现。
聊天截屏中,面对催款,中引文化工作人员称“上游出品方尚未完成结算”,但始终无法出具书面凭证。一位投资人表示:“时间节点不断往后。元宵过完又推到3月,3月推4月,4月再推5月。”
受访者与中引文化签下的收益权转让协议。
对外招揽投资时,中引文化频频用已经公映的爆款影片做案例,向投资人描绘收益可能性。但每当投资人提出要核验出品方原始授权文件时,都会遭遇推托。
在武汉实地考察时,王志见到一份中引文化与《热辣滚烫》出品方的《收益权协议》复印件。“里面的金额及部分重要信息已经做了打码处理,不让拍照,只能当场看完就收回。”王志回忆。
另有投资人曾询问中引文化,是否为大热影片的“联合出品方”、会不会出现在片头字幕上。业务人员回应称“我们是和导演签(合同),没有署名”,并以涉及商业机密为由,拒绝投资人查看合同。
在一段向投资人推介电影的聊天中,中引文化业务员明确称“我们是和中国电影集团合作的”。
早在2023年7月,有媒体报道,中国电影集团、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律师声明,未授权一家名为中影未来的企业及其关联公司,以“中影”的名义对外宣传或开展业务,所谓“与中影集团正式达成战略协议”“与中影集团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等均为不实内容,并提醒广大投资者仔细甄别投资风险。
根据企业公开信息,中影未来与中引文化存在明显的股权关联。当年媒体报道也曾提及,在中引文化的网站中,存在与中影集团达成战略协议、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等表述。
到期未收到任何转账后,王志开始向中引文化索要收益,并多次赴武汉面谈。2025年5月8日,王志与中引文化签下一份《热辣滚烫》票房分账支付协议,约定王志获得190余万元分账款项,承诺分6期向王志方支付投资收益。该协议落款依然没有上游出品方盖章确认。
通过猫眼平台核对公开出品信息,受访投资者提及的几部电影,联合出品方中均没有中引文化的名字。
早在2024年1月,《热辣滚烫》的主出品方新丽传媒集团发布声明,该公司未曾授权任何个人、公司、机构以本片名义对外开展任何投融资合作;任何宣称拥有该公司授权从事有关电影投资、版权认购、收益转让、众筹等信息,均为虚假信息。
2025年10月13日,一位投资者尝试联系新丽传媒集团核实。新丽方面邮件回函显示,他们与中引文化不存在任何合作关系,涉事公司并未取得该片收益权限。面对这份证据,涉事公司相关负责人含糊其词,始终无法给出合理解释。
投资人追讨款项时遭到推托。
据王志统计,目前他所接触到的,至少有三十人在中引文化参与影视投资后没有拿到收益,涉及金额大约在两千万元以上。
2025年7月,王志拨打武汉市长热线反映情况,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管局珞南所组织调解。双方再次签订6期分期还款协议,王志拿到首期50万元还款后,中引文化再次停止付款。
王志随后向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审查认为,根据原告陈述及在案相关证据,结合新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发布的声明,本案诉争的标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活动,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处理,故本案目前不符合民事诉讼受理条件,依法应驳回原告起诉。
根据王志提供的立案告知书,2026年3月,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已对该案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介入后,王志又收到15万元回款。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未就案件进展作出明确回应;中引文化多个公开联系方式电话均未接通。
在影视行业工作多年的刘康(化名)说,真正做电影的公司,大多会选择公对公的方式寻找投资。当然不排除有个人资本进入,但相对很少,一般民众承担风险的能力非常有限,而电影投资又是一个风险非常高的行业。
这种高风险性首先体现在做电影的周期很长。刘康做过最快的一部片子,从开始策划到最后上映用了两年时间。他说,这中间任何一环都不能出错才有可能挣钱。“是有可能,还不是一定。”
长周期下又有包括政策、明星等诸多不可控因素。刘康总结,这行“水很深”,但大众觉得自己看过电影,也喜欢电影,电影好像无处不在,投资的门槛儿似乎很低,其实并不是。“10个片子赚钱的可能不到0.5个。”刘康提醒个人投资者要慎入:“那么多制片人、经理人都还在赔钱,怎么你个人投资者就能干明白呢?”
刘康近两三年开始听周围人提起电影投资诈骗。他说,电影公司现在确实都比较困难,行业外的钱不像之前纷纷涌来,无论是大片、小片都会想尽办法从外部吸引资金。这个过程中,有一些只想套现、诈骗的人混进来,以好项目为由,吸引个人投资。但一个最简单的道理是:“如果真正是一个好项目,自己周围的人肯定就分完了,大家都会抢破头?怎么可能轮到个人去买呢?”
讽刺的是,即便在王志及其他投资者讨要款项的过程中,业务员依然在向他们推荐投资当时还未上映的《欢迎来龙餐馆》。在这部影片公开的联合出品方中,依然没有中引文化的名字。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