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高建升、陕西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处长张宽、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杨保全、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老龄健康处处长孙阳出席,解读《陕西省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透露,从国庆开始到年底,全省将开展“金秋银龄、旅居养老季”活动。对在陕西旅居超过3天以上的老年人,实施每天30-50元不等的消费补贴,以激活全省老年旅居市场,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
相关数据显示,陕西颁布全省首部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发布26项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配套出台30余份政策文件、15项省级地方标准。
全省建成18个全国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示范县(区),养老机构达到873家,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养老服务总床位达24.2万张。
累计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5.3万户,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
今年以来,为656.13万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78.85亿元,为424.2万7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14.68亿元,为15.4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8亿元;核销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2.91亿元。
民政厅副厅长李平表示,今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这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文件。
截至2025年末,陕西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914万人,占总人口23.22%;65岁及以上老年人640万人,占比16.26%,两项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叠加区域老龄化发展不平衡、少子化趋势加剧、家庭养老照护需求持续增长等多重因素,迫切需要深化全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
“十四五”以来,省统筹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养老服务仍存在城乡资源配置不均、农村基础薄弱、失能失智专业照护不足、人才队伍建设不强、产业发展动能不足、综合监管体系待完善等短板。出台《实施意见》,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迭代升级的关键举措,对破解养老领域堵点难点、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重大意义。
《实施意见》共明确19条政策举措。其中,聚焦改革攻坚,破解体制机制堵点,推进四项重点改革。
针对县域养老资源分散、统筹调度能力不足问题,健全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对标国家《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管理指引》,县级依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拓展综合服务功能,搭建综合养老服务平台;乡镇(街道)整合现有敬老院、优质民办养老机构资源,改扩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层面,在城市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优先布局嵌入式养老设施;在农村,改造升级互助养老站点,推动农村互助幸福院规范运营提质。
针对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双向流动不足问题,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协同发力,打通三类养老场景的资源壁垒。居家端立足老年人“原居安养”现实需求,持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稳步扩大家庭养老床位规模,引导专业养老机构把标准化照护服务延伸入户;社区端发挥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推广“党建+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做实日间照料、助餐助行等就近服务;机构端区分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机构落实差异化补助政策,引导机构重点面向失能失智群体提升专业照护能力。
针对医养服务脱节,失能老人“看病难、照护难”的现实困境,深化医养康养融合机制改革。逐步推开“五床联动”整合照护服务,深化乡镇卫生院与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两院共建”;支持医疗机构增设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相关科室,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立执业站点、家庭医生工作站;每个县明确至少1家二级医院作为养老服务医疗支撑机构,打通疾病诊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双向转诊通道。
针对养老机构开办流程繁琐、行业监管手段单一的问题,落实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改革,实现开办业务一次提交、一网通办、并联审批;推行“一人一床一码”数字化监管,严格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涉老欺诈行为。
同时,明确三项措施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
一是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把农村养老作为乡村振兴重要内容,建立城乡养老机构对口支援协作机制。发挥村“两委”、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慈善组织、农村老年人协会力量,做实探访关爱、应急救助、精神慰藉、老年助餐等工作,加快推进农村互助养老发展。
二是强化失能老年人照护保障。健全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行全省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做到评估结果全省互认、信息共享;落实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做好长护险与各类护理补贴政策衔接。
三是丰富老年精神文化供给。推动老年大学教学点向社区、养老机构延伸,办好“银龄频道”;实施“银龄行动”,开发适配老年人的就业岗位;畅通老年人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绿色通道,落实80周岁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费用政策。
从四个方面构建全链条支撑体系。
一是优化设施空间布局。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区养老配套设施“四同步”硬性要求;细化各级养老设施功能定位、建设标准,依法依规破解农村养老设施规划调整、土地变更、消防审验难题,拓展为老服务物理空间。
二是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推动县级以上政府将养老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福彩公益金不低于60%投向养老服务;统筹用好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性资金;全面落实养老机构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等优惠政策,鼓励对社区养老机构实行场地租金减免。
三是建强专业人才队伍。落实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等级认定政策,推行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相关制度;常态化开展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技能培训,建立“技能等级+服务评价”薪酬分配机制,待遇向一线从业人员倾斜。完善从业禁止制度。
四是加快智慧养老建设。大力发展智慧养老社区,全面推广智能居家监护、适老硬件产品;完善全省老龄与养老服务数据库,全部涉老政务服务接入“秦务员”平台老年专区,实现养老业务一站办理。
还将通过三个方面努力,切实把政策部署转化为民生实效。
一是扩大普惠服务供给,持续提升服务质效。统筹推进老年助餐、居家照护、家庭适老化改造等便民服务,大力发展普惠养老,破解中低收入老年群体“中间层”养老难题。实施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增效行动,整治村级养老设施闲置空转问题;规范设置敬老助残公益性岗位,健全老年助餐长效运营机制,持续扩大居家上门照护服务覆盖面。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引导国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养老机构,扩大普惠服务供给规模。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与评价体系,持续深化“开门办院”“五床联动”“两院共建”试点。完善养老人才培养激励机制;迭代升级“智慧民政”平台,持续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
二是守牢安全监管防线,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消防、食品、医疗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攻坚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有序推进机构供电双回路改造;严格落实公办养老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领导陪餐、食谱报备制度。规范养老机构运营管理,落实预收费第三方存管、风险保证金制度,强化特困供养资金、涉老项目资金审计监督。持续开展涉老诈骗、虚假宣传、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有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聚力银发经济提质,推动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将持续用好老博会产业赋能载体,培育本土银发经济特色产业集群,推动数字技术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建强养老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加快智能养老设备成果转化,拓展各类养老数字化应用场景,统筹实现养老事业兜底线、养老产业提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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