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大理市苍山分局通报,一名游客因违规进入苍山核心保护区被依法处罚。
通报显示,8月26日6时40分许,高某某根据网络平台上“黑向导”发布的违规登山轨迹,独自一人从银桥镇绕过值守卡点进入苍山。当日15时许,他攀至兰峰峰顶,该处海拔3900米,位于苍山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
下山途中,高某某听到疑似黑熊叫声,因害怕被袭击而报警求救。接警后,大理市组织公安、消防、民间救援队等入山搜寻。当晚20时许,救援人员找到高某某,为其提供饮食、保暖并检查身体后,将其安全带离下山。
经调查,高某某未经批准私自进入苍山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破坏管理秩序,消耗公共救援资源,情节较为严重。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大理市苍山分局依据第四十条之规定,对其作出1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
国庆假期即将来临,提醒广大游客:苍山核心保护区生态脆弱,地形复杂、天气多变,擅自进入存在迷路、失温、坠崖、野生动物攻击等风险。请通过正规渠道进入景区开放范围,切勿以身试险。监督举报电话:0872-218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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