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当事人家属处了解到,河南汝州被虎头蜂蜇伤的75岁老人高某已不幸离世。高某女儿高女士表示,目前无人愿意对该事件承担责任。

高某被蜇伤(视频截图)
据高女士讲述,自9月11日父母两人被虎头蜂围攻蜇伤后,父亲一直在重症监护室治疗。救治一周后,父亲于9月17日去世。母亲则在ICU治疗了6天后转到普通病房,目前虽然已经出院,但身体依然非常虚弱,精神上也受到很大的打击。
高女士提供的高某的出院证明显示,其父亲高某出院诊断为:多脏器功能衰竭、急性肾衰竭、呼吸衰竭、肝功能不全、凝血功能障碍、蜂蜇伤、高血压病2级(极高危)、脑梗死后遗症、低蛋白血症,出院医嘱为“临床死亡”。
另据死亡医学证明书,高某死亡日期为2026年9月17日,死亡地点在汝州市人民医院。死亡原因为呼吸心跳骤停。
高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父母的医药费都是兄弟姐妹一起交的,也没有仔细算花了多少钱,“好几万是有的”。母亲是农民,原本靠父亲的退休金生活,现在也断了生活来源。“我们都是普通家庭,也没招惹谁,家里老人就这么没了。”高女士认为,父亲在汝州城区散步时被蜂窝内的虎头蜂围攻致死,相关管理部门应该承担责任。
事发地汝州煤山街道此前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高某是在辖区洗耳河河道内一城市公共景观玻璃桥上被虎头蜂蜇伤的,管护单位涉及水利局、住建局。另有事发后的现场图能看到,蜂巢就在景观桥的下部。

出院证明(图源受访者)
29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汝州市水利局,工作人员称该景观桥由住建局建设,谁建设谁负责,并表示该事件与水利部门没关系。汝州市住建局则回应称,该事件按属地管理属于(街道)办事处管。
极目新闻记者联系汝州煤山街道办,一工作人员表示,除了属地街道,事发地段还涉及水利局、住建局等部门,相关责任应该由市里进行划分。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最好是由法院来定责。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9月11日,河南汝州高女士七旬父母在汝州城区洗耳河边景观桥散步时,被虎头蜂围攻,导致两人均进入ICU治疗。其中,高女士父亲被蜇伤200多处。事发后,涉事蜂窝已经被当地消防部门摘除,警方也已介入该事件。
另有公开资料显示,虎头蜂是胡蜂的俗称,属于剧毒昆虫,被蜇后可能危及生命,需立即就医处理。国际上因其攻击性和毒性,被称为“杀人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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