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特别防护期来了,这些案例必须引以为戒

进入秋季,天干物燥

林下枯枝落叶等

可燃物大量增多

加之大风天气多发

星点火苗便可能引发燎原大火

森林火险等级攀升

10月1日起

广东省将进入新一轮森林特别防护期

让我们回顾往年的典型案例

以案为戒,敲响警钟!

惠阳“3·24”刘某失火案

2024年3月24日,惠阳区某村小组一山发生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78.3亩,受害林木总蓄积277.5立方米。经查,刘某在山边清理杂草时,使用气体打火机点火燃烧归堆的杂草,引发森林火灾。2024年4月24日,刘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2024年7月30日,刘某犯失火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惠东“3·29”盘某失火案

2024年3月29日,惠东县某小组一山发生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54.6亩,受灾林木总蓄积量为163.4立方米。经查,盘某在该处清理杂草、树枝时,使用气体打火机点火燃烧归堆的杂草树枝,引发森林火灾。2024年3月30日,盘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2024年7月16日,盘某犯失火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惠东“3·23”彭某失火案

2025年3月23日,惠东县某村委一山发生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33亩,受灾林地总蓄积量为979.95立方米,林木损失价值21.3万元人民币。经查,某公司施工作业人员彭某在该处使用切割机施工作业时,切割旧电铁塔的火花掉落到草丛中引发森林火灾。2025年3月24日,彭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2025年8月28日,彭某犯失火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一时疏忽酿山火

终生遗憾责难逃

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责任知多少

未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依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五十二条

拒绝接受森林草原防灭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 依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五十三条

户外活动要增强防火意识

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一些行为看似安全

但很可能引发森林火灾

勿要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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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应急科普宣传,惠州市应急管理局,东莞应急,江门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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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邹志远

一审:古志勇 二审:陈 畅 三审:吕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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