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工业品总公司等三家公司管理人
公开选聘法律服务机构公告
2009年11月28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分别裁定临沂市工业品总公司、临沂市工业品金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沂瑞生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公司)破产清算,并于同日指定三公司破产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3年11月29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宣告三家公司破产。
为顺利推进三家公司的破产清算事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三公司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法律服务机构,协助管理人履行职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临沂市工业品总公司,住所地:临沂市兰山区临西二路北段,法定代表人:李守义。
临沂市工业品金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沂市兰山区解放路63号,法定代表人:冷志花。
临沂瑞生供水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中孙沟村,法定代表人:李守义。
二、报名条件
1.编入省级法院发布的破产管理人名册,具有一级管理人资质的律师事务所。
2.团队负责人参与办结破产案件不少于3件,无因主观原因造成3年未结案件情形。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不得单独申报,可与律师事务所联合申报,并以律师事务所为主申报机构。
3.申报机构及其团队成员近三年未因执业、经营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4.申报机构及其团队成员与债务人及关联公司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
需提供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申报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业绩、团队储备和构建情况;
2.拟委派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的基本情况、该成员的主要业绩;
3.参与本次竞争的优势;
4.拟开展协助管理人履行职责的主要思路和方案。
四、选任规则
从所报名的律师事务所中按其所承办破产案件的业绩择优选定。
五、报名时间
报告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
联系人:邵震 05398056616
郭超燕 05398322023、15666190092@163.com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82号
来源:临沂兰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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