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站口有人摆摊喊“低价药材”,旁边几个“热心旅客”劝人一起进去看看,小房间里磨粉称重,药粉到手才知10元/克;旅客拒付,便遭言语威胁、抢夺手机并被逼迫输入支付密码……
近日,经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湘乡市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曹某等7人恶势力团伙成员有期徒刑2年至1年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5000元至12000元不等,将追缴的共同违法所得94220元退赔给各被害人。
2025年上半年,曹某纠集6人在湘乡市某客运接驳点搭伙设局。他们将低价购进的松茯、双肾子等中药材摆在站口推销,有人在入口处揽客,有人混在旅客中当“托”搭话诱导,把人带入封闭房间后立刻磨粉称重。团伙成员全程刻意混淆“颗”“克”“根”等概念,等药材磨成粉末无法复原,才摊出10元/克的真实价格。
旅客拒绝付款时,团伙成员便言语威胁、搜身抢手机、强逼输入支付密码;同伙还让大巴司机反复按喇叭制造“车要走了”的紧迫感,利用旅客的恐慌心理逼迫成交。半年间,数十人中招,涉案金额达94220元。
案发后,湘乡市人民检察院迅速介入,列明取证清单,引导公安机关固定团伙作案模式、胁迫过程、药材鉴定等关键证据。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逐笔核对交易记录、梳理全部证言、集中提审团伙成员,厘清分工与涉案事实,形成完整证据链。
最终依法认定该团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的恶势力组织标准,以强迫交易罪对7人提起公诉。湘乡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检察官提醒,旅客在车站、接驳点遇到“超低价促销”“熟人式推销”要提高警惕,一旦遭遇强迫交易,优先保障自身安全,留存好相关线索并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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