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消防救援局
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4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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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江津区消防救援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一线灭火救援力量,经重庆市江津区消防救援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6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

✅基本条件(上下滑动查看)
(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8年9月28日至2008年9月28日出生)。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不适于消防工作的疾病,身高1.65米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5,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二)遵纪守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非正常大额债务,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符合政治审查标准;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应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及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研读法学、新闻学、计算机、信息化相关专业的大学生、有CAAC、AOPA、ASFC、UTC等无人机驾驶员执照、拥有B2以上驾照2年并有相关工作经历、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从事文秘或档案管理工作经历、持有法律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图像处理、新媒体等软件)的招录对象予以优先录用。
✅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每月发放基本工资2330元;转正后约3900元-6000元/月(均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对担任相应职务如副班长、班长等职务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发放岗位津贴。
(二)其他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执行24小时驻勤值班制度,每月休假8天。如遇节假日、战备等不能调休的,给予值勤补助或调休,另享受婚假、丧假和护理假等。
2、入职后,表现优秀的队员1年后可任命为副班长、班长等职务,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优先推荐学驾、入党、学技术等。
3、入职后提供与国家消防员同等标准食宿、体检和专业技术培训待遇,发放制式服装和被装。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
报名地点:报考人员下载《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审查表》,详细阅读填报说明,填写个人信息,发送至QQ邮箱3083815039@qq.com,并加入通知QQ群(江津消防政府专职队员招录群)。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假的证明材料、故意隐瞒病史,不符合报考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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