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发生事故害怕被查逃逸,事后为骗取保险理赔返回现场报警,辩称是事后才饮的酒,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醉驾肇事逃逸,事后再返现场报警,企图“瞒天过海”骗取保险理赔。近日,慈溪交警就查处了这样一起性质恶劣的醉驾肇事逃逸案件,男子多重违法叠加,最终自食恶果。

当日凌晨0点49分,慈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龙山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优胜路发生一起单方交通事故。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勘查,发现涉事私家车右侧副驾驶反光镜受损,路边行道树树皮有明显刮擦痕迹。

面对民警核查,报警人赵某称,自己前一天晚上9点半左右驾车不慎撞树,因当时有急事便先行离开,事后专程折返现场主动报警处理事故。

然而,民警敏锐捕捉到异常细节,当场识破其谎言。“在交流过程中,我们闻到赵某身上散发出明显的酒味。”办案民警王烨栋介绍。察觉异样后,民警当即开展核查,面对酒味,赵某又百般狡辩,声称身上的酒是事故发生后才饮用的,企图以此撇清醉驾违法。

民警随即调取车辆行驶轨迹、核查现场线索,完整还原事发全过程,彻底揭穿了赵某的虚假说辞。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赵某再也无法抵赖,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全部违法经过。

经查,事发当晚赵某饮酒后驾车,途中不慎发生单方事故。因害怕醉驾被查处,他心存侥幸驾车逃离现场。时隔数小时后,赵某自以为酒气消散、无人察觉,为了顺利走保险修车,特意返回事故现场报警,企图通过谎报事故时间、虚构事发原因,蒙混过关骗取保险理赔。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赵某酒精含量达137mg/100ml,后续血液检测最终结果为115mg/100ml,远超醉驾认定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赵某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事故后逃逸多重违法行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严厉的法律制裁。

交管部门郑重提醒:酒后驾车本就是严重交通违法,肇事逃逸更是错上加错。妄图通过虚假陈述、伪造现场、事后补报等方式掩盖违法事实、骗取保险理赔,不仅无法规避处罚,还会加重违法情节,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务必第一时间停车保护现场、主动报警处置,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 宁波晚报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胡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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