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娟芳 牛效慧)自9月20日起,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如何提取?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具体的提取流程。
缴存职工可登录手机公积金App,进入首页,点击支付物业费提取。阅读提取业务办理须知和个人信息查询授权委托书,点击“同意”。根据所购房屋信息完成主购房人信息确认,若房屋所有权人为提取人本人,“与主购房人关系”选择本人,系统会自动反显本人信息为主购房人姓名和证件号码;若房屋所有权人为提取人配偶,“与主购房人关系”选择配偶,需录入主购房人(配偶)证件号码,点击屏幕空白处进行联网核查,核查成功后点击下一步。若首次按本套房提取物业费,需点击“购房信息”—“房产信息录入”,进入“物业费材料新增”,系统会自动反显主购房人姓名和证件号码,提取职工需根据房屋信息依次选择购房区域、权证类型,并正确输入不动产权证号、网签购房合同号或房产证号,输入完成后,点空白处自动进行联网核查。核查成功后,系统将反显登记日期、房屋坐落与房屋建筑面积。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房产信息录入。同一房产信息录入一次材料即可。
物业费材料新增提交后,系统自动返回“支付物业费提取”页面,点击“房产信息选择”,选择录入的房产信息,系统自动反显信息后,需确认本次提取金额。如夫妻双方都需提取公积金,其中一人已成功提取,另一人无需“房产信息录入”,直接点击“房产信息选择”,选择配偶已成功办理提取的房屋进行操作,如点击“房产信息选择”无数据,需携带资料至中心管理处或管理部柜面办理。之后,确认完成提取金额,点击下一步,进入收款账户选择界面,确认本次提取的收款银行账号。最后,点击提交,再次确认提取金额与收款账号,点击确认提取,进行刷脸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完成提取业务。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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