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业主公共收益64万、违规滞留48天……乐山这些物业被点名了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扎实开展全市物业服务领域专项治理,持续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压实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现将全市物业领域整治过程中查实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四川鸿通春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侵占、挪用业主公共收益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市中区住建局对凤凰国际小区物业服务开展专项核查。经查,2019年5月至2025年10月,四川鸿通春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决议,擅自支配使用小区公共收益,违规将企业自身承担的公区水电费在业主公共收益中列支,累计侵占、挪用业主公共收益642755.6元。在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后,该企业逾期未整改、未纠正违法行为。

该行为严重违反《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物业服务人不得挪用、侵占、隐瞒业主共有部分收益的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对该企业予以信用扣分8分惩戒,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全额退还违规侵占资金,并按涉案金额1.4倍作出罚款899858元的从重处罚。

案例二:乐山永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规截留、侵占业主共有收益案

2026年6月,五通桥区住建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乐山永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侵占小区公共收益问题,随即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核查。经查,2021年11月至2026年6月,该公司在杨柳苑小区服务期间,在代为收取小区公共区域停车费过程中,该企业符合增值税免税政策,无实际税费支出,却虚构税费成本,违规截留归属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17572.5元。

该行为违反《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规范公共收益管理、不得侵占、截留业主共有资金的相关规定。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完成全额整改,截留资金已全部移交小区业委会。2026年8月20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对该企业作出罚款3514.5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成都安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拒不退出物业服务区域、拒不配合物业交接案

2025年11月,望江府小区业委会依法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服务合同。成都安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资料移交、财务交接及场地退出工作。2026年1月,市中区住建局下达限期退场整改要求,该企业逾期拒不执行,直至2026年3月16日才完成交接,违规滞留48日,严重扰乱小区管理和物业市场秩序。

该行为违反《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企业应当依法交接、按期退出的法定要求。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将其信用等级降至D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其拒不交接、逾期滞留行为合并罚款50.6万元,并限制其两年内不得在乐山市承接新物业服务项目。

案例四:乐山市美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履职不到位案

2026年1月21日,沙湾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街道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查实由乐山市美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护的观澜郡小区存在突出消防隐患:小区疏散指示标志损坏失效,消防控制室无人在岗值守,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流于形式、主体责任落实缺位。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关于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设施维护、值守巡查、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规定。2026年1月27日,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对该企业作出罚款6300元的行政处罚。

消息来源:乐山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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