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住建局郑重提醒:家装安全无小事,燃气管道碰不得。
近日,大连市西岗区某居民在装修过程中不慎损坏燃气管道,导致燃气泄漏。
根据大连市《进一步强化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装饰装修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是装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设计、施工单位(人)共同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装修前,装修人应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有效凭证向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没有物业或房屋管理机构的,房屋建筑产权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管理单位。
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证书;应当申请施工许可证的,依法办理,不得违法分解工程规避。
《大连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明确,燃气用户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管道、阀门等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确需安装、改装、拆除的,应当委托燃气经营者实施。
除严禁私改燃气设施外,管线布设、配件选型、灶具安装等细节同样关乎用气安全,装修时务必注意以下五点:
一是燃气设施禁止穿越卧室、卫生间;应通过管道燃气企业等正规渠道改造燃气管道,禁止私改;家中禁止使用双气源,液化气罐不能和管道天然气共同使用。
二是要使用燃气专用长寿命软管,胶管两端要有管卡固定,软管长度不超过2米,不允许穿墙。
三是要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合格燃气灶具,燃气灶具使用期限为8年,到期后要及时更换。
四是禁止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应使用强排式或平衡式热水器,优先安装在厨房或阳台等通风位置,排气管要安装牢固,确保废气完全排放至室外。
五是燃气热水器的安装、维修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市住建局提醒,燃气设施不得擅自改动。装修造成燃气设施损坏的,应当立即通知燃气经营单位,采取应急保护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协助抢修,严禁隐瞒不报,严禁自行处置。
市民发现违法、违规装修行为,要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管理机构反映,向区市县(先导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队报告。
发现燃气泄漏,立即到室外拨打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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