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河北中煤四处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被莱州市应急管理局罚款10000元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更新一则行政处罚公示,河北中煤四处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莱州市应急管理局处以 1 万元罚款。

公示信息显示,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烟掖)应急罚〔2026〕65 号,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2 日,处罚类别为罚款。案件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以及《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 114 号 A 档。

公开工商资料显示,河北中煤四处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0 年,注册地址为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 138 号,注册资本 8000 万元。该公司由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持股,主要承接大中型煤矿、有色金属矿山基建工程,业务覆盖国内多个省市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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