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浙江省商务厅发布信息,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浙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智能家居购新补贴工作。个人消费者购买10类智能家居产品,可按最终成交价的15%享受补贴,每件最高补贴1500元。
此次补贴覆盖10类智能家居产品,且产品须具备至少1项智能功能。具体包括:智能门锁(含智能摄像头)、智能加湿器/除湿器(含智能空气净化器)、智能扫地/洗地机(含智能擦窗机器人)、智能吸油烟机、智能燃气灶/集成灶、智能洗碗机(含消毒柜)、智能马桶(含马桶盖)、智能相机(含运动相机)、智能床/床垫(含按摩椅、沙发)、智能微波炉(含微蒸烤一体机)。
补贴金额如何计算?个人消费者购置上述品类商品,按扣除商家各环节优惠后最终成交价的15%予以补贴。每名消费者每个品类仅可享受1件商品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商品须具有统一国标13位商品编码,须为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1级且已在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补贴商品须设置唯一序列号(SN码)进行溯源管控,防范商品再次流转、重复申领补贴。
申领方面,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等“浙里焕新”小程序领取智能家居补贴资格。补贴申领方式及流程参照浙江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执行,具体流程可通过浙江商务官方微信公众号查看。
需要注意的是,补贴对应的产品交易发票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开具,产品物流配送、安装服务及全套核销资料提交须于2027年1月31日前完成。
本次补贴资金按照专项资金总量控制、逐月统筹安排的原则执行。当月补贴额度实行“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机制,未申领到当月补贴的消费者可在政策存续期内后续月份继续申请(专项资金总量耗尽除外)。
参与活动的市场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守政策规定,如实收集、报送补贴商品相关信息,严格执行价格备案管理要求,落实“一人一品一件”管控要求,主动配合监管部门核查。
相关部门将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申报、骗取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浙江鼓励各类平台企业、经营主体同步配套开展优惠让利活动,叠加释放政策红利,提升消费者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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