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下午,贵阳花果园大街。一阵刺耳的轰鸣由远及近,南明交警循声拦下一辆灰色二轮摩托车,排气管已被改装。驾驶员黄某某说,明知车辆动过手脚,仍觉得“声浪炫酷”,想下班“浪一手”再回家。依据8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黄某某被罚款2000元。这是贵阳首张“飙车炸街”噪声扰民罚单。

贵阳首张“飙车炸街”噪声扰民罚单“当事车”
今年6月以来,在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整体部署下,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聚焦非标低速代步车(俗称“老头乐”)、摩托车非法改装“飙车炸街”扰民违法上路两大顽疾,把宣传做在查处之前:线上密集造势,线下精准落地,部门联动共治,一手破除认知误区,一手压降隐患增量。
长期以来,“老头乐”不用驾照、不用上牌、随便开的说法流传甚广,一度成为不少家庭眼中的“代步神器”。7月下旬,贵阳交警南明区大队在执法中发现,一名驾驶员听信商家“免驾照”的宣传购车上路,交警对其依法作出处罚。但交警没有止步于开单,而是溯源调解,协助其退回购车款,令驾驶员感触颇深。随后,贵阳交警推出的相关推文,把这段过程原样呈现。让广大市民认识到“老头乐”能买、不能开,此举比任何口号都更有说服力。
据了解,贵阳交警结合夏季交通整治、学生出行安全专项行动,截至8月底,累计查扣“老头乐”525台。
8月12日,贵阳市公安交管、市场监管两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截至8月24日,市场监管部门已对3家涉嫌虚假宣传的销售商立案查处。两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逐店检查是否张贴联合发布的《消费提示》,要求商户明确告知“老头乐”一类的车辆仅限景区、厂区、园区等封闭道路使用,并联合工信、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召开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会,组织销售企业签订《合规销售承诺书》,落实“谁销售、谁告知、谁负责”,规范进销货台账。
此外,组织力量走进乡村、社区等开展巡回宣讲,截至8月20日,贵阳市累计开展交通安全“七进”活动1512次,其中“老头乐”专项主题宣传854次,让“不买、不驾、不乘”在广大市民中逐渐成为共识。
过去,生态环境部门“管不了马路上的车”,交管部门又缺少直接罚则,噪声扰民成为“群众反映强烈却屡治难绝”的老大难。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明确授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直接对“炸街”行为处罚。新法补上这一环后,车辆同时存在多项违法的,还可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新法施行不到一个月,贵阳交警便开出飙车炸街噪声扰民首张罚单。执法过程中,贵阳交警启动“一张网”快速联动处置机制,飙车炸街整治专班同步调度属地公安分局及相关部门,依托视频巡查与群众举报画面,结合路面监控追踪溯源,快速锁定嫌疑车辆与驾驶员。

贵阳交警正在查检机车
严管之外,贵阳交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摒弃“一罚了之”,而是把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全过程:对轻微交通违法当事人,引导其转发交通安全提示至朋友圈集赞,在互动传播中认清风险;组织违法当事人化身交通志愿者,参与路口文明劝导;在各大队设立“三车”安全教育宣传点,用事故警示展板面对面普法;农村地区则抓住赶集日节点,聚焦“一老一小”开展“一盔一带”宣讲。这种“查处一人、教育一批、辐射一片”的做法,刚柔并济,效果明显。
针对机车爱好者,贵阳交警走进山地英雄会汽车摩托车系列赛预热现场,讲解山地骑行规范、夜间通行风险与非法改装危害;针对学生和青年骑手,结合开学季推送《拒绝无证驾驶,勿毁青春前程!》等专题内容,把“红线”讲在事故之前。
天眼新闻记者 蒋孟娇
一审 何永利
二审 田洋
三审 孙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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