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住房装修、因灾修缮可提取公积金

崇左讯 9月20日,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公积金提取场景实现从购房、租房向修房、养房延伸,我市紧跟国家新规同向发力,同步出台住房装修、修缮因灾受损房屋两项公积金优化政策,打出便民惠民“组合拳”。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开启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业务,职工及配偶可凭装修、建材发票申请提取,按房屋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核定额度,家庭累计最高提取15万元,家具家电、软装不计入可提取金额,一个家庭可享受一次装修提取。

为帮助受灾群众尽快修缮家园、恢复正常生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贯彻灾后恢复工作有关要求,自2026年9月22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阶段性支持受损但危险性未达到C、D级的自住住房(包括农村已确权住房)所有权人及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房屋修缮。经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有效期内每套住房可提取一次,每套住房累计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切实减轻受灾群众修缮房屋的经济压力。

“新修订《条例》让公积金不再只是买房的‘专属钱包’,我们结合崇左实际细化落地,不仅能盘活账户资金,更能帮助缴存人改善基本居住条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韦迎春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新修订《条例》及本地新政的多渠道宣传,通过窗口指引、公众号解读、进企宣讲等方式做好政策普及,线上线下同步畅通业务办理渠道,切实把公积金的民生保障效能落到实处,让更多缴存人享受到政策红利。”

(廖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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