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宁波慈溪交警查处了一起性质恶劣的醉驾肇事逃逸案件。
当日凌晨0点49分,慈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龙山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优胜路发生一起单方交通事故。民警赶赴现场发现涉事私家车右侧副驾驶反光镜受损,路边行道树树皮有明显刮擦痕迹。
报警人赵某称,自己前一天晚上9点半驾车不慎撞树,因当时有急事先行离开,事后专程折返主动报警。

民警敏锐捕捉到异常细节,“我们闻到赵某身上散发出明显的酒味。”民警当即开展核查,赵某百般狡辩,声称身上的酒是事故发生后才饮用的。
民警随即调取车辆行驶轨迹、核查现场线索,完整还原事发全过程,彻底揭穿了赵某的虚假说辞。
经查,事发当晚赵某饮酒后驾车,途中不慎发生单方事故。因害怕醉驾被查处,他驾车逃离现场。时隔数小时后,赵某自以为酒气消散、无人察觉,为了顺利走保险修车,特意返回事故现场报警。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赵某酒精含量达137mg/100ml,后续血液检测最终结果为11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赵某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事故后逃逸多重违法行为,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宁波晚报
一审:金燕
二审:冷彤彤
三审:李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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