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重庆高速集团原副总经理穆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9月28日,重庆市纪委监委发布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穆军严重违纪违法案处理结果:经重庆市委批准,对穆军予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并且财物一并移送。

案件经过党纪政务处理后进入检察机关的审查阶段,通报披露的内容主要是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和民间借贷获利等。穆军曾经长期担任重庆国资系统以及重点工程平台的相关工作职务。

公开履历表明,她具有研究生学历和高级工程师职称,先后担任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同时兼任寸滩国际邮轮母港公司董事长,在此之后出任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并于2025年前后转任重庆高速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履历中所涉及的城市开发、商务区建设以及港口项目、高速公路等各个领域,其职务变动也可以看出她曾经从事过很多种与国有资本有关或者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职务。通报所列举出的违纪违法问题,首先就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展开。

穆军被怀疑失去信仰,背离初心使命,抗拒组织的调查并从事迷信活动;同时违背了组织的原则,没有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这些内容属于党纪审查认定的具体问题,处理决定也依照相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出。

生活纪律、廉洁纪律方面通报指出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礼品礼金以及旅游安排本身不是孤立的生活细节,在与公职人员履职、利益关系和公务活动相联系的时候就会进入纪律审查范围。

通报将上述行为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一起列入,并且该案所涉及到的并不是一个具体的事项,而是一个多个纪律、廉洁风险点共同作用的结果。这次通报特别指出穆军曾经以民间借贷的方式获得过大额回报。

该表述成了本案的主要问题。民间借贷作为日常生活中的普通金钱往来,但是当借款人和公职人员所负责的项目、审批、资金结算或者企业经营有关系的时候,其资金的出借以及回款就应当以职务行为为背景来加以审视。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如果用出借款项、资金周转等方式取得明显的超过正常的回报,是否和其职权及相关的利益主体有关联,是案件处理必须查明的内容。

确定的只有穆军存在通过民间借贷获得巨额收益的情况,具体的犯罪事实还是由检察机关来审查起诉。和资金往来的有关联的就是职务违法犯罪的问题。

通报提到穆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了巨额财物。工程项目由谁参与以及合同如何落实,资金拨付又牵涉到工程款和企业资金何时、以何种程序支付等问题。

两类事项同国有企业的经营、重点工程的推进密切相关,属于国企岗位上廉洁风险比较集中的一环。通报并未将问题限定在一般的违规行为上,而是明确规定了涉案人员被检察机关起诉的决定。

国有企业所拥有的资金、项目与资源,都会对公共资产使用效率以及工程建设秩序造成影响。工程承包商之间及企业内部的资金拨付和个人资金来往如果发生交叉,那么企业的内部审批、监督、财务管理工作就会受到更为严格的约束。

案件最直接的影响不是某一个岗位的调整,而是国有企业项目资金使用必须留下清晰记录,相关人员也必须接受组织监督和法律约束。目前重庆市纪委监委已经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缴违纪违法所得等处理,并且将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后续审查属于司法程序,案件最终处理仍然要以依法作出的司法文书和生效结论为准。穆军被免去党籍、公职,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和民间借贷获利方面的问题进入司法审查,案件公开进展也将围绕这些已经披露的事实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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