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峰
2026年9月2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一份安徽涡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在五名智力残疾人员被欺骗、引诱后强迫劳动一案中,太和县男子徐某作为证人向警方谎称未见被藏匿于老屋内的四名人员,在每天前往藏匿点送饭后,又驾车将四人夜间丢弃至河南境内。9月20日,涡阳县法院认定徐某行为构成伪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据判决书,2025年1月至2月期间,某甲(已提起公诉)通过欺骗、引诱智力障碍人员等手段,将“哑巴”“小牛”、某乙等五人带至某公司强迫劳动,后又将五人带至河南周口市西华县强迫劳动。经司法鉴定,这五人中1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人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025年6月中旬,河南省开展涉强迫劳动场所集中清理行动,某甲将“小牛”等四人藏匿于其在太和县高庙行政村宋庄的老屋内,将“哑巴”藏匿于被告人徐某位于太和县金色华府小区家中。2025年7月2日,公安民警在金色华府小区抓获某甲,解救“哑巴”。
2025年7月2日22时许、7月7日11时许,民警对证人徐某进行询问。徐某明知宋庄老屋内藏匿的情况下,谎称未见到四人,且于同年7月5日至8月14日每天前往老屋为这四人送食物。2025年8月14日22时许,徐某驾驶一辆白色商务车,将四人丢弃在河南驻马店市新蔡县辖区内。某乙、“小牛”于2025年8月15日被河南警方发现,陈某于同年8月18日被河南警方发现。2025年9月5日,徐某主动到涡阳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日被刑事拘留,9月15日被取保候审。
涡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徐某犯伪证罪提起公诉。法院认为,徐某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向公安机关作虚假证言,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鉴于其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依法从轻处罚。2026年9月2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徐某犯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