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城区临时便民摊点设置与管理的通告
广大市民、各经营户: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市容管理秩序,完善城市公共服务配套,有效整治辖区便民市场、流动摊点布局分散、环境卫生脏乱、占道乱摆乱放、日常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城市建设及市容管理实际,现就我区主城区临时便民摊点设置及规范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摊点设置范围
按照“便民利民、合理布局、疏堵结合、规范有序”的管理原则,在主城区背街小巷、空闲地带等可利用区域,设置临时便民摊点,供合规经营户规范经营。
二、规范经营要求
1. 严守环境卫生标准。所有经营户须严格落实环境卫生及环保相关规定,自行配备垃圾、污水收集容器等配套设施,严格实行垃圾分类投放,保持摊位及周边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污渍。从事油炸、煎煮等易产生地面油污、污染的经营项目,必须提前铺设防污垫、防护膜等防污设施,杜绝污染路面及公共区域。
2. 服从统一市容管理。全体经营户须自觉遵守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管理规定,主动接受城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遇重大节庆活动、交通管制、市容集中整治、应急管控等特殊情况,须服从管理要求,即时停止经营、清理摊位、恢复场地原貌。对拒不配合管理、违规经营的摊点,将依法予以取缔;对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临时便民摊点的布局(逐批次公示,详见附件)、范围及经营要求,将根据城区城市建设、市容管理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对各类无证经营、违规占道、污染环境、拒不服从管理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上党区便民市场和临时便民摊点设置
(第一批)
名 称 |
地 点 |
经营时段 |
管理主体 |
府前广场东侧临时便民夜市 |
古韩中路西侧 |
18:00以后 |
山西恒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来源: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整理:黄紫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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