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籍新北市议员白珮茹被控自2009年9月至2011年3月间,利用在交通公司上班的简姓女子当人头助理,向新北市议会诈领公费助理薪资及春节慰问金共63万元(新台币,下同),用以支付服务处租金及个人开销。士林地检署29日侦结,认白珮茹犯后屡次翻供且态度不佳,依“贪污罪及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起诉,具体求刑8年6月。

检方调查,白珮茹的周姓亲戚任职于砂石以及交通公司等,先前长期协助代垫白珮茹服务处每月1万8000元的租金,后来周女丈夫与白珮茹发生龃龉,不愿继续支付租金,但因租金支票已经开出需要资金过票,白珮茹便找来任职于交通公司的简女担任人头助理,待议会按月拨款至简女账户后,再由简女全数提领交付周女抵充租金与个人开销,总计诈领63万元。
白珮茹在侦查中否认犯行,辩称助理费全数用在服务处租金等公务支出,且曾私聘蔡姓男子为自费助理,主观上没有不法所有意图。但检方查出,蔡男任职农会依法不得兼任有给职,且名下并无任何白珮茹给付薪资的纪录与报税资料,白珮茹多年来皆依法向议会领取包含租金在内的为民服务费,所辩不足采信。
检察官审酌白珮茹长期担任民意代表,竟贪图小利虚报人头助理诈领公款,有违选民托付,且在侦查中从坦承伪造文书改口否认,后又从供称租金支出改口为私聘助理,屡次翻异前词且态度不佳,建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6月以示惩戒。
出身政治世家的白珮茹,自台北县时期便当选第16届议员,改制后连续当选4届新北市议员,在地方上具有雄厚基层实力。
来源: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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