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机关单位下午上班时间调整:10月8日起14:30-18:00

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季节变化,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自2026年10月8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上午上班时间8:30至12:00不变,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14:30至18:00。

特此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29日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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