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20万!南充警方跨省抓获一名跑分洗钱逃犯

雷霆出击,追逃不止!近日,南部县公安局楠木派出所民警连夜奔赴贵州清镇,在当地警方协同配合下,成功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周某。

经查,2026年5月至6月期间,周某通过外网聊天软件,明知网友利用他人银行卡实施跑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仍为谋取非法利益,接受对方安排,流窜成都、南充多地参与洗钱操作。

2026年6月16日,周某按照吴某指示,在南部县对接卡主何某,在当地酒店电竞房内,将何某名下三张银行卡账户提供给吴某,用于转移违法资金。经查实,周某通过上述账户协助转移被害人被骗资金共计20万元,个人非法获利5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跑分洗钱绝非小事,不要被所谓的“轻松赚快钱”迷惑。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支付账号,或是受他人指使提供账户、帮忙转账走账,都有可能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犯罪分子的工具,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要承担有期徒刑、罚金等刑事法律后果。

来源:南部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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