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海口通报3起违规动火作业典型执法案例

动火作业涉及使用明火或高温工具,如火焰切割、焊接、钻孔等。若操作不当,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严重后果。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海口市防安委办通报3起违规动火作业典型执法案例。

此次通报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为鉴,旨在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增强全民守法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案例一

2026年9月3日,美兰区消防救援大队检查时发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42号的永安家私广场2层室内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未事先办理审批手续,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美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当事人郑某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6年2月8日,美兰区消防救援大队检查时发现,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8号的室内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美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当事人黎某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6年1月8日,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振洋路一在建工地起火,过火面积1平方米。经火灾调查,起火原因为现场工人电焊作业焊渣掉落引燃周边可燃物(挤塑板等建材),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约为1500元。该建筑工地承租方广东莞烨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存在过失引起火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美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广东莞烨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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