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保障行人出行安全,安顺公安交警联合城管部门启动人行道违法骑行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人行道本是最该让人放心的通道,却一度成了事故的高发地。此前,刘某驾驶两轮电动车在某市场附近人行道上将行人王某撞伤,交警认定刘某承担全部责任;王某伤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法院判决刘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行人行动慢,万一避让不及发生事故,伤害的是两个家庭。”执法人员在现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两轮车驶入人行道违法骑行的危害讲清讲透,尤其强调一旦因在人行道骑行引发事故,骑行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整治行动采取定点严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全方位、无死角开展执法。重点针对辖区主次干道、商圈周边、学校路口、居民区巷道、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域,严查两轮车驶入人行道违法骑行。对当事人,联合整治小组依法现场教育纠正;对多次违法、拒不纠正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涉及快递、外卖等寄递行业的违法行为人,同步抄告企业,实行叠加管理、从严约束。
整治有着充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实行分道通行;第五十七条要求,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五项进一步明确,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人行道、步行街及其他禁止通行的区域内和道路上骑行。



人行道违法骑行专项整治行动现场
公安交管部门与城管部门将持续在重点路段设岗巡逻,依法查处摩托车、电动车驶入人行道的违法行为,并通过媒体平台公开曝光典型违法。交警同时提醒:机动车应当在机动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行经人行道请下车推行。想要通行顺畅,靠的不是“抄近道”,而是守法规。
天眼新闻记者 蒋孟娇
一审 何永利
二审 田洋
三审 孙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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