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9日、30日,刑侦大队技术中队先后接到两起报警。
王店镇朝阳村群众报称,家中被盗现金4千余元;玉泉柳林村群众报称,家中被盗现金4万余元。接警后,刑事技术人员迅速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技术人员没有第一时间用工具箱满屋寻找指纹、脚印,而是先坐下来与当事人沟通。
他们询问:最后一次看见现金是什么时候、丢了多少钱;钱用什么装、是塑料袋、信封还是铁盒子;家里还有谁知道钱放在哪里;屋里有没有被翻动迹象、其他东西少没少;发现“被盗”后,当事人自己翻了哪些地方。
技术人员结合现场环境判断,可能存在钱并未丢失、只是记错了存放位置的情况。但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细致翻找过,没有找到。
技术人员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按照勘查流程,先对现场原始状态拍照固定,再对衣柜、抽屉等重点区域逐层、逐件勘验检查。
最终,两起警情、三位当事人都在衣柜里找到了自己“被盗”的现金。钱款一分不少,并已现场全部返还。
复盘这两起警情,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当事人发现财物不见后,都会对现场进行大量翻找。这说明他们对存放财物的地点其实并不确定。对出警民警来说,结合现场环境判断“案”与“非案”,这个细节有重要辅助作用。
贵重财物应尽量固定存放位置,不要今天塞衣柜、明天放抽屉;现金最好存入银行,家中不宜存放大量现金。
发现财物不见后,应先冷静回忆,再仔细翻找,避免因一时着急误报“被盗”。如果确实找不到,及时报警,让专业人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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