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乌兰察布边境管理支队江岸边境派出所辖区内,群众郭女士在清理自家旧房时,意外发现了一支猎枪。
经了解,这支猎枪是郭女士父亲生前年轻时打猎所用的“老物件”。面对这个特殊的“遗物”,郭女士第一时间选择主动上交。
目前,该猎枪已顺利移交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进行专业处理。
警方提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您家中也有类似遗留物品,请务必主动上交,消除安全隐患,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安寅东
通讯员: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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