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玉林举行升国旗仪式!这些区域临时禁飞

玉林市委、市政府10月1日举行升国旗仪式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7周年,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营造热烈喜庆的节日氛围,激励全市干部群众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勇毅前行,奋力建设“三市一极”,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市委、市政府定于2026年10月1日上午8:00,在玉林市市政广场举行升国旗仪式。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玉林市市政广场附近区域临时禁飞

9月30日,玉林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国庆升国旗仪式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禁飞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庆升国旗仪式期间

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禁飞的通告

市委、市政府定于2026年10月1日上午在玉林市市政广场举行升旗仪式,为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区域的空中安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对有关时段和空域实行管制,禁止无人飞机等低慢速小型(以下简称“低慢小”)航空器和风筝、气球等空飘异物起降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时段与区域:2026年10月1日6时起至10时止,玉林市市政广场附近区域上空。

二、禁飞的航空器类型: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风筝、气球、孔明灯等空飘异物。

三、特殊情况的审批: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管制区域飞行的,必须报玉林市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支队备案后(联系人:杨警官,联系电话:15807757696),方可在指定区域内进行起降飞行活动,所有活动必须听从指挥。

在临时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对于不遵守本通告违规飞行、妨害空中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等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玉林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0日

此外,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10月1日,玉林公安交管部门将对市政广场及周边部分道路采取临时管制措施,具体可戳链接查看→10月1日,玉林这些道路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来源丨玉林市融媒体中心综合

编辑丨宁 夏

审核丨蒋西河

监制丨文 波

出品丨玉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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