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的突破!登上IMO

近期,南通海事局《关于修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船舶<货物记录簿>格式的新产出建议》提案在国际海事组织(IMO)官方文件库(DOCs)网站挂出,将作为代表中国提交的正式会议文件,在IMO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第85届会议上审议。

该提案的成功提交,是南通海事局首次在船舶防污染领域提交的国际会议新增产出,标志着江苏海事局在国际航行船舶防污染履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成果。

(IMO官方文件库网站截图)

(提案文本截图)

该提案源于基层实践。MARPOL公约设置了有毒液体物质排放须满足距离陆地不少于12海里、水深不低于25米的硬性条件,但现行的MARPOL公约附则Ⅱ《货物记录簿》格式未要求记录洗舱水、货舱压载水排放的经纬度位置信息。若船舶发生涉嫌违规排放事件或者污染事故时,港口国、沿岸国调查人员需交叉比对大量资料溯源取证,调查链条长、难度大、效率低。

该提案提出对MARPOL公约附则II附录I中的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船舶《货物记录簿》格式进行修改的可行性建议,以加强货舱洗涤液和压载水排放管理。

此前,南通海事局牵头起草的相关提案已在IMO污染预防与响应分委会(PPR)第13次会议上审议并得到绝大多数IMO成员国支持。按照会议审议结果,提案编写人员积极思考、反复修改,最终形成新产出提案。

下一步,南通海事局将继续加强团队协作,持续跟踪国际会议动态,创新履约研究,进一步提升国际事务参与能力,为国际海事公约规则的制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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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南通海事

图文|杜缘缘 马力 (部分图片为AI生成)

编辑|冯雨卉

审核|吴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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