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区原区长凌向前,被责令辞去省人大代表职务;8月已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曾任南京市雨花台区委副书记等职务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由南京市选出的凌向前被责令辞去代表职务,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已接受其辞职。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凌向前的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8月25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市十七届人大代表凌向前已辞去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凌向前的代表资格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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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向前,男,汉族,1973年1月生,四川资阳人,1996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公开资料显示,凌向前出生于1973年1月,四川资阳人,曾任南京市雨花台区副区长、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副县长(挂职);雨花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雨花台区委副书记;南京市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南京水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

2024年3月至2025年1月,任南京市秦淮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党组书记。

2025年1月,任南京市秦淮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

来源:江苏人大、南京人大、人民网

编辑:尹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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